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简称:中装协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简称:中装协;英文全称:China Building Decoration Association,简写:CBDA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于 1984 年 9 月,业务指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拥有直属会员企业 3000 余家。协会秘书处设有 6 个工作部门,另有 8 个专业委员会,在全国各地有 81 个地方装饰协会,总计会员 15000 余家,协会拥有《中国建筑装饰网》、《中国建筑装饰装修》和《中华建筑报》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一网一刊一报,及内部刊物 9 种,协会工作人员达 190 余人。
20 多年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以促进行业生产力发展为目标,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行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认真组织行业内活动。在行业标准、法规建设、组织行业调研、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参与行业管理、开展行业培训、组织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公平竞争、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协会的努力下,中国建筑装饰行业 2004 年产值已达 8900 亿元人民币,就业人数约 1100 万人 。
编辑本段协会宗旨
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行业利益,培育、建立和完善建筑装饰市场运行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为推动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可持续发展而奋斗。
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行业的政策法规,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建筑装饰市场管理,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解决本业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履行好建设部转移给本会的有关政府职能以及相关工作,创新建筑装饰行业管理制度。
(三)根据会员单位、行业和社会的不同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四)开展行业技术鉴定和工程评估,建立健全行业评价体系,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
(五)提高企业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协调贸易磨擦。
(六)支持、推动地方成立建筑装饰协会,加强业务指导。
组织结构
会员代表大会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它重大事宜。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本会及各地方
建筑装饰协会,在本会会员中按一定条件和比例推荐产生。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建设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单位由本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协会推荐,经秘书处审议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选举。个人会员担任理事,由秘书处审议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选举。 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常务理事会 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的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 1/3 。常务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1/3 常务理事或秘书处报请会长同意,可以提议召开常务理事会。
秘书处 秘书处是理事会领导下的常设办事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秘书处设若干工作部门,其设立程序执行建设部、民政部和本会章程的有关管理规定。秘书处设秘书长 1 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上述人员须是社团的专职人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其产生和免去程序执行建设部、民政部和本会章程的有关管理规定。
办事机构 协会设若干办事机构。办事机构是本会为开展某项特定工作的需要而设立的专门从事该项工作的内部机构。办事机构以部门的形式设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其日常工作,其设立程序和工作范围执行民政部和本会章程的有关管理规定。办事机构设主任 1 人,副主任若干人,其人选由秘书长提名,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理事会聘任。
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是本会为开展业务活动的需要,按其业务范围科学划分而设立的专门从事业务活动的内部机构。分支机构以专业委员会的形式设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其日常工作,其设立程序和业务活动范围执行民政部和本会章程的有关管理规定。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其人选由秘书长提名,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理事会聘任。
代表机构 协会设立若干代表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在会址以外某省级行政区域设置的代表本会从事活动、承办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的内部机构。代表机构以代表处的形式设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其日程工作,其设立程序和工作范围执行民政部和本会章程的有关管理规定。代表处设主任 1 人 , 其人选
由秘书长提名,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理事会聘任。
实体机构 协会设立若干实体机构。实体机构 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其日程工作,其设立程序和工作范围执行民政部和本会章程的有关管理规定。
信息咨询委员会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咨询委员会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专业委员会,是从事行业咨询、工程评估、推广信息化建设的专业机构,聚集了业内大量资深专家,不仅举办展览、信息发布、出版、培训工作,同时进行工程评标、学术交流及科技攻关工作,被建设部评为先进协会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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